2025年4月8日,为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及时有效地化解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我院近期正式成立了志愿服务维权小组,并同步制定出台了《志愿服务维权投诉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构建更为完善、高效的志愿服务权益保障体系。
据悉,新成立的志愿服务维权小组由李松奇担任负责人,崔栩滔任组长,组员包括王倾心、张凯彦、杨玉娇、孟繁绪、黄小蕊、宋宜菊等。小组将全面负责志愿服务相关的维权投诉事宜,确保志愿者诉求得到及时响应与妥善处理。
《制度》详细规定了投诉管理的全流程,涵盖受理、审理、处理、反馈及归档五大环节。在受理阶段,小组将认真接待每一位投诉人,详细登记投诉信息并填写《投诉登记表》,确保“件件登记,件件落实”。审理阶段,将依据相关法规及承诺,耐心听取诉求,积极寻求协商和解。若和解未果,将明确告知投诉人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对于达成和解的,将按程序报审并及时履行协议。对于无法当即处理的事项,将约定答复时限,研究后及时反馈,并对已处理完毕的诉求进行告知。所有投诉处理完毕后,相关信息将有序归档并定期汇总上报。
为方便志愿者提出诉求,《制度》明确了多元化的投诉渠道。投诉人可选择口头、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投诉。受理范围主要包括志愿者权益受损投诉、服务纠纷投诉,以及在志愿服务期间以消费者身份购买物品时权益受损的投诉等。对于无法明确被投诉方或涉及人身、财产损害的复杂情况,《制度》也规定了相应的协助处理与引导程序。
投诉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基本信息、被投诉方情况、具体投诉请求与事由及相关证据。委托他人投诉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投诉处理流程清晰明确:从接诉、信息收集与事实调查,到分析审理,最终发布维权结果。小组承诺,一般投诉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需延期的,经批准可延长7个工作日,并将提前书面告知投诉双方。材料补正及行政调解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维权小组强调,争议解决应遵循自愿、互谅、诚实信用原则,鼓励双方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化解纠纷。
此次志愿服务维权渠道的建立健全,是学院深化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人文关怀的重要举措,将为广大志愿者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进一步激发师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营造更加规范、有序、健康的志愿服务氛围。
黑龙江大学艺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