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党发〔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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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宇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经2021年6月16日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李宇同志任艺术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李松奇同志任艺术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杨雪同志任艺术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银有志同志任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
冯雪同志任艺术学院正科级组织员,免去其艺术学院党总支秘书(正科级)职务;
中共黑龙江大学艺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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