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力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拥有一腔热血,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但也会面临诸如理论知识储备不够、社会经验不足、相关能力水平欠缺等问题。为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政策知识吧。
答: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参加创业培训,申请获得培训补贴。
2.可得到资金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还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3.可在公共创业服务机构享受创业服务,获得咨询辅导、政策落实、融资服务等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还会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
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可申请获得社会保险补贴。
答:
1.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去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补贴对象有哪些?补贴标准和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
1.补贴对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3.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
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4.受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答:
1.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为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2.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3.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答:
1.补贴对象: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标准: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如何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答:
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推动企业示范基地和高校示范基地结对共建、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指导高校示范基地所在城市主动规划和布局高校周边产业,积极承接大学生创新成果和人才等要素,打造“城校共生”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中央企业、科研院所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利用自身技术、人才、场地、资本等优势,为大学生建设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创业创新培育中心、互联网双创平台、孵化器和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答:
1.申领《就业创业证》
(1)在校期间
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申领《就业创业证》。
(2)离校后
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2.资格认定
持《就业创业证》、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未完成“两证整合”的还须持《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核实是否享受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3.申报纳税
在申报纳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选择减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留存《就业创业证》备查。
1.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汇编:
https://wenku.so.com/d/e6f5391abd224ce1c9bb605316b25e4f?src=ob_zz_juhe360wenku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10/12/content_5642037.htm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2/content_5692853.htm